收货人凭行李包裹领取凭证领取行李包裹。如将领取凭证丢失,必须提出本人身份证、物品清单和担保人的担保书,经承运人认可后,签收办理交付,但在收货人声明领取凭证丢失前行李包裹已被冒领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可按如下规定办理一次行李包裹变更手续(鲜活包裹不办理变更),核收变更手续费:
(1)在发站装车前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
(2)装运后要求运回发站或变更到站的(行李只办理运回发站或中止旅行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实际运送区间里程通算的运费差额。
(1)在发站装车前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
(2)装运后要求运回发站或变更到站的(行李只办理运回发站或中止旅行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实际运送区间里程通算的运费差额。
发现品名不符时,在发站,应补收已收运费与正当运费的差额;在到站,加收应收运费与已收运费差额两倍的运费。到站发现重量不符应退还时,退还多收部分的运费。
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遗失物品、暂存物品从收到日起,承运人对90天以内仍无人领取的物品应在车站进行通告。通告90天以后仍无人领取时,应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变卖。
线路中断,旅客可以要求在原地等候通车、返回发站、中途站退票或按照承运人的安排绕道旅行。
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