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站已承运的行李、包裹应妥善保管,铁路组织绕道运输时,运费不补不退。对滞留中途站的鲜活包裹应及时变卖处理。
收货人在中途站要求领取时,应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领取站应收运费的差额。不足起码运费按起码运费核收。对要求运回发站取消托运的,退还全部运费。
收货人在中途站要求领取时,应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领取站应收运费的差额。不足起码运费按起码运费核收。对要求运回发站取消托运的,退还全部运费。
发生旅客伤害事故时,旅客可向事故发生站或处理站请求赔偿。
旅客在乘车旅行途中,如发生人身伤害或者急病,可及时向站、车工作人员请求帮助。列车上通常备有急救药箱。可由经过红十字培训的列车乘务员采取简单救护措施,或者通过广播在旅客中寻找医生。确需下车处理的,可在列车运行前方停车站下车。患病旅客及其同行人的车票可按规定在下车站办理退票或者通票有效期延长手续。
发生行李包裹事故时,一般应在到站办理,特殊情况也可由发站办理。
收货人要求赔偿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应附下列文字材料:
(1)行李票或包裹票;
(2)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3)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
收货人要求赔偿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应附下列文字材料:
(1)行李票或包裹票;
(2)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3)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
承运人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从下列日期起计算:
(1)身体损害和随身携带品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2)行李包裹全部损失时为运到期终了的次日;部分损失时为交付的次日;
(1)身体损害和随身携带品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2)行李包裹全部损失时为运到期终了的次日;部分损失时为交付的次日;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旅客身体损害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1)不可抗力;
(2)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