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员工上班需拥抱女总裁 敷衍就罚50元(图)

不指定 脆弱 ,Sep 10 , 焦点新闻 , 评论(0) , 引用(0) , 阅读(589) , 本站原创 | |
  一家公司规定,员工每天上班,需和美女总裁拥抱一次,时间不少于3秒,如果敷衍了事,将会被罚款50元。近日,一网友将美女老总拥抱员工的照片上传至网上,引来不少热议,有人恨不得立即到该公司上班,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网友甚至表示,将考虑在自己的公司里引进这项规定。

  记者 易启明

  奇规

  每天拥抱3次 不足3秒要罚款


  该公司的这条规定,叫做“爱就来一起拥抱”,作为一项独特的公司福利,目的在于打造独一无二的公司文化。

  每天早上8点30分-9点为美女总裁拥抱时间,美女总裁会站在公司门口,所有员工排好队后,依次上前和美女总裁拥抱;中午12点30分到13点,要求部门总监拥抱部门内的每一个员工;到了下午17点30分到18点,为员工拥抱时间,全公司员工跨部门、跨性别进行一次友好拥抱。

  公司还要求,每次拥抱的时间不能少于3秒,如果在拥抱过程中,被发现敷衍了事,没有感情交流,将被罚款50元。

  反应

  男同事囧 有女士宁愿挨罚


  网友“红色月亮泪”称,自己今年大学毕业后,到这家公司上班。当他和其他同学说起这规定时,不少同学眼睛都绿了,争着要去投简历。不过,该网友表示,这项“幸福的福利”,并非所有员工都喜欢,一些男同事和美女总裁拥抱时,露出各种窘态,不知所措。

  一名第一天来上班的男同事,当美女总裁两手伸出,要将他抱入怀里时,他却双肩高耸,左手放在面前,右手往外想抓门框,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而另一名戴黑框眼镜的男同事,美女总裁上前拥抱他时,他的两手放在胸前,身子往后仰,似乎想尽快挣脱美女总裁的怀抱。

  男同事中,只有客户部经理表现大方。和男同事相比,女员工显得自然很多。不过,公司行政部的大姐却不领情,宁愿被罚50元,也不愿意“亲密接触”。

  网友

  公司在哪?我要报名


  “红色月亮泪”上传了近10张美女总裁和员工拥抱的照片,身材苗条的美女总裁,穿一件灰色T恤,红色长裙,个子比大部分男同事都高。虽然没有美女总裁的正面照,但这些照片,还是让不少网友眼馋。有网友表示,这公司的福利太刺激了,让人心脏承受不了。网友“卧游问题”称,自己今年刚大学毕业,非常希望去该公司上班。还有不少网友都在追问发帖者是哪家公司的,想去投简历,但截至记者发稿时, “红色月亮泪”并未做出回应。

  成都公司

  这拥抱巴适,我们也搞


  不少网友对该公司的此举表示支持,认为拥抱一下能够增进员工间的感情。“爱老虎哦”称,自己是公司的HR(人力资源管理),这个拥抱挺好,打算在公司引进这个规定。

  成都兴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周经理表示,像握手一样,拥抱是人们见面的一种问候礼仪和礼节,虽然这种礼节在国内并不常见,公司员工之间增加感情的方式也有很多,不过拥抱是一种比较有效、方便的方式,他们公司也可以考虑在员工间推广这种“拥抱”。

孙海强:“上班要和女总裁拥抱”羞红了谁的脸?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面对美女的拥抱男子有些害羞(网友上传)



据《成都晚报》报道,一家公司规定,员工每天上班,需和美女总裁拥抱一次,时间不少于3秒,如果敷衍了事,没有感情交流,将会被罚款50元。(9月9日《人民网》)

消息说,这条规定叫做“爱就来一起拥抱”,是公司的一项独特福利。员工每天不仅要和总裁拥抱,还要和部门总监以及跨部门、跨性别的员工进行一次拥抱。该公司每天用于员工拥抱的时间达一个半小时。

如果这条消息不是来源于国家正规媒体,真不敢相信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员工“福利”。在西方国家,员工见面互相拥抱,是一种礼节,表示相互友好。但是,拥抱引进到我国公司里,怎么就成了员工的“福利”?并且,“拥抱福利”还被公司形成了制度,谁不好好享受就得罚款!

这下问题来了,既然是公司福利,员工有权利享有,也有权利选择放弃。那么,公司不问员工意愿,用刚性制度“按着牛头喝水”,岂不是有侵犯员工人身权利之嫌?因为,拥抱一旦被公司披上强制色彩,也就失去了礼节的基本要义,使其演变成为法律所不容许的“强制性身体接触”。

更荒唐的,是该公司提出的“被发现敷衍了事,没有感情交流,将被罚款50元”的要求,公众不禁要问,什么是敷衍了事?什么样的拥抱才有感情交流?这些问题,恐怕连西方的“拥抱高手”也很难作出准确判断。真是让人弄不明白,这家公司到底是在打造企业文化,还是在拿员工的感情和尊严“开刷”。进一步讲,即便真是有意打造企业文化,也得尊重国人的道德价值观念和员工人身权利。否则,注定遭人诟病。

近年来,企业无视员工人格尊严,侵犯员工人身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前不久发生在广东某地的“限时如厕”和“脱裤验经”事件,都是比较典型的有辱人格人权的资方侵权案例。在我看来,“拥抱福利”较之以上事件,虽然是以温柔的面目出现,但是背后仍然没有摆脱强制侵权的魔影——员工在一些企业眼里,俨然就是生产机器,任由老板摆布。更有甚者,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令,随意制定有违政策或有损员工利益的规定,利用“私法”将员工把玩于股掌之中。

在国家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员工权利却得不到伸张,尊严却得不到保护,这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监管成为摆设,侵权乱相必然丛生。要明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只是一把悬着的“利剑”;要使这把“利剑”在“驱鬼斩魔”中发挥作用,“舞剑人”不能退缩缺位。
发表评论

昵称

网址

电邮

打开HTML 打开UBB 打开表情 隐藏 记住我 [登入] [注册]